今日,泽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,案件当事人为泽普县图呼其乡阿克塔木加依村的村民努尔吐鲁·买提沙吾提与其妻子阿依先木。
原告阿依先木诉被告努尔吐鲁·买提沙吾提离婚纠纷一案中,双方于2009年春经人介绍,一周后订婚,并于次年按乡俗举行婚礼,婚后生育一男两女。由于缺乏感情基础,双方婚后感情不和,被告努尔吐鲁·买提沙吾提家庭暴力倾向明显,经常打骂原告及其子女,且限制原告自由。原告分别于2014年、2015年向法院提起离婚,法院在做完双方工作后,认为有和好的可能,因此没有准许其离婚。但原告认为双方无法继续生活,男方性格暴烈,一直纠缠打骂,感情彻底破裂,于2016年10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。
泽普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受理该案后,因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,情绪十分激烈,庭审一度中断,主审法官认真分析双方感情状况,耐心调解并做了大量工作,且在村委会的配合下,促成了原、被告达成调解意见,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,最终顺利调解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