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泽普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。李某与蔡某系生意合作伙伴,蔡某从李某处购买价值75000元的材料用于房屋装饰装修,因资金不足,未能直接结清货款,故向李某出具欠条,约定2016年5月30日还款。履行期限届满后,经李某多次催讨未果,蔡某拒不支付欠款,李某遂诉至法院。2016年7月14日,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李某与蔡某达成了调解协议,人民法院依法下发民事调解书,确定该笔欠款于2017年3月1日一次性支付。
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后,蔡某依然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,无奈之下,李某于2017年4月25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该执行案件登记立案后,执行干警立即启动执行方案,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蔡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核查,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;另一方面,以电话联系、短信提示等方式,和蔡某见面谈话,讲清楚生效法律文书的意义,讲清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。面对强硬的执行举措,蔡某最终主动交纳了执行案款,执行周期仅为2天。